监督投诉
| 信件编号 | 6740 | 类型 | 监督投诉 | 提交日期 | 2023-04-22 |
| 标题 | 拖欠工资 | ||||
| 内容 | **机械有限公司拒绝发放工资,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4月8日截止工资共计6474元。 | ||||
| 回复人 | 人社局 | 回复日期 | 2023-04-24 | ||
| 答复内容 |
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迅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,告知反映人,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之规定,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,如属于劳动监察受理,将迅速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立案调查程序,快受理、快立案、快解决,确保劳动者能够尽快拿到合法的劳动报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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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委
县政府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