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导信箱
| 信件编号 | 5663 | 类型 | 领导信箱 | 提交日期 | 2022-03-04 |
| 标题 | 发票 | ||||
| 内容 | 从黄儿营**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不给开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。 | ||||
| 回复人 | 税务局 | 回复日期 | 2022-03-08 | ||
| 答复内容 |
经核查,该举报内容属实,且该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。 2022年3月4日,贾家口税务分局对该门市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,并对其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,责令其在2022年3月10日前办税务登记并领购发票,向举报人开具发票。同时,贾家口税务分局向举报人说明了情况,举报人其表示同意我分局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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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委
县政府












